继承
继承和派生的基本概念
- B 拥有 A 的全部特征时,可以把 A 作为一个基类,B 作为 A 的派生类(子类)
- 派生类可以修改(覆盖)和扩充基类,并且可以独立使用
- 基类和派生类里不定义同名的成员变量
- 派生类拥有基类的全部成员函数和成员变量
class 派生类名:public 基类名
- 派生类对象的内存空间
public、private、protect
派生类
- 构造函数调用顺序,与析构函数调用镜像对称
- 封闭派生类对象
- 直接基类与间接基类
其他笔记
- 一个类里有另一个类的指针
- 一个派生类对象是一个基类对象,逻辑上应当说得通
- 继承关系和复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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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值兼容规则(public 继承时)
- 派生类对象可以赋值给基类对象
- 派生类对象可以初始化基类引用
- 派生类对象的地址可以赋值给基类指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