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七大原则
设计模式七大原则
前言
本文主要内容来源于尚硅谷的设计模式视频,略带个人总结
1 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负责一项职责
eg:交通工具类,同时管理海陆空
- 可以拆分为多个类,分管海陆空(遵守单一职责原则,改动大)
- 一个类里边写多个方法(方法少的时候才用),分管海陆空(在类的级别上不遵守原则,但在方法上还是遵守的,改动小)
2 接口隔离原则(ISP)
总结:接口设计的不能太大(很多个方法),不然实现类需要同时实现很多个方法
- 拆分成多个接口
- 拆成最小的
3 依赖倒转原则(DIP)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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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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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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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倒转(倒置)的中心思想是面向接口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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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倒转原则是基于这样的设计理念:相对于细节的多变性,抽象的东西要稳定的多。以抽象为基础搭建的架构比以细节为基础的架构要稳定的多。在 java 中,抽象指的是接口或抽象类,细节就是具体的实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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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接口或抽象类的目的是制定好规范,而不涉及任何具体的操作,把展现细节的任务交给他们的实现类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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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1: 通过接口传递实现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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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2: 通过构造方法依赖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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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3 : 通过 setter 方法传递
总结;就是尽量使用接口(缓冲层),能抽象就抽象,不要直接使用类,改动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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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或者两者都有,程序稳定性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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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抽象类或接口, 这样我们的变量引用和实际对象间,就存在一个缓冲层,利于程序扩展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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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4 里氏替换原则(L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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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在子类中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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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氏替换原则告诉我们,继承实际上让两个类耦合性增强了,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聚合,组合,依赖 来解决问题。
总结:不要瞎继承,继承后不要瞎重写方法(改了就没意义了,还来继承干嘛)
5 开闭原则(OCP)
-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提供方),对修改关闭(对使用方)。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
- 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是编程中最基础、最重要的设计原则
思路:把创建 Shape 类做成抽象类,并提供一个抽象的 draw 方法,让子类去实现即可,这样我们有新的图形种类时,只需要让新的图形类继承 Shape,并实现 draw 方法即可,使用方的代码就不需要修改代码;
总结:就是能省则省,利用抽象或接口,改动代码时候能实现扩展开放(对提供方可以修改),对修改关闭(对使用方无需修改直接照旧使用)
6 迪米特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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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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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与类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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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米特法则(Demeter Principle)又叫最少知道原则,即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对于被依赖的类不管多么复杂,都尽量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的 public 方法,不对外泄露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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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米特法则还有个更简单的定义: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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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的朋友:每个对象都会与其他对象有耦合关系,只要两个对象之间有耦合关系,我们就说这两个对象之间是朋友关系。耦合的方式很多,依赖,关联,组合,聚合等。其中,我们称出现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的朋友,而出现在局部变量中的类不是直接的朋友。也就是说,陌生的类最好不要以局部变量的形式出现在类的内部。
总结:高内聚,低耦合,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
7 合成复用原则
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继承
总结:想使用某个类的方法,直接用成员变量注入,不要继承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