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继承和子类
java中子类的定义是在继承中提到的:派生自另一个类的类称为子类(也称为派生类,拓展类或子类)。派生子类的类称为超类(也称为基类或父类)。
继承的功能:当创建新类时,并且已经有一个包含所需代码的类时,可以从现有类中派生新类。
子类从其超类继承所有成员(字段、方法和嵌套类)。构造函数不是成员,不能够被继承,但可以从子类中调用超类的构造函数(eg. super(…))。
子类的调试不需要再调试超类中的代码;
子类中可以执行的操作
子类继承其父类的所有公共和受保护成员。如果子类和其父类位于同一个包中,则它还继承父类的包私有成员。您可以按照现在的身份使用继承的成员,替换它们,隐藏它们,或者使用新成员补充它们。
- 继承的字段可以直接使用,就像任何其他字段一样。
- 可以在子类中声明与超类中的字段同名的字段,从而隐藏它(不推荐)。
- 可以在子类中声明不在超类中的新字段。
继承的方法可以直接使用。 - 您可以在子类中编写与超类中的签名相同的新实例方法,从而重写它。
- 您可以在子类中编写与超类中的签名相同的新静态方法,从而隐藏它。
- 可以在子类中声明不在超类中的新方法。
- 可以编写一个子类构造函数,该构造函数调用超类的构造函数,隐式或使用关键字 super。
超级类中private成员
子类不继承其父类中private成员(通常)。当时如果超类具有用于访问其私有字段的公共或受保护方法,则子类也可以使用这些方法通过subclass.private。
投射对象
看不懂,以后再看吧。
原文链接:https://docs.oracle.com/javase/tutorial/java/IandI/subclass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