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新特性(59)- 继承的构造函数
问题的背景
假设我们有下面的CRect类:
由于今天的内容是讲构造函数的,所以省略CRect类的其他功能。在这个类中存在4个构造函数,可以像下面这样使用它们:
继承的小麻烦
由于某种原因,我们需要继承这个类得到一个新类,比如说CFillRect,但同时还想以CRect同样的方式构造实例,也就是说希望可以像下面这样使用新类:
C++11之前,我们只能在CFillRect中再次定义这四个构造函数,然后分别调用基类的对应函数,代码大致如下:
说实话,稍微有点蠢。
继承的构造函数
在C++新标准中,派生类只需要一条声明语句就能实现上述功能:
是不是好多了?
作者观点
很多时候C++11可以看做是更加聪明的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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