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结构绪论

1.数据:描述客观事物的符号,是计算机中可以操作的对象,是能被计算机识别,并输入给计算机处理的符号集合。

2.数据元素:是组成数据的、有一定意义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整体处理。也被称为记录。

3.数据项:一个数据元素可以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数据项是数据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 。

4.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子集。

5.数据结构:相互之间存在的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5.1 逻辑结构与物理结构

        5.1.1逻辑结构:是指数据对象中数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集合结构:结合结构中的数据除了同属于一集合外,它们之间没有其他任何关系。

            二:线性结构:数据元素之间的关系是一对一的。

            三:树形结构:数据元素之间存在一对多的层次关系。

            四:图形结构:数据元素之间是多对多的关系。

        5.1.2物理结构:是指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中的储存形式。

            一:顺序储存结构:把数据元素存放在地址连续的储存单元里,其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是一致的。

            二:链式储存结构:把数据放在任意的粗存单元里,这组粗存单元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数据元素的储存并不能反映其逻辑关系,因此需要一个指针存放数据元素的地址。

6.抽象数据类型

    6.1数据类型:是指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些操作的总称。

    6.2抽象数据类型:是指一个数学模型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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