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结构绪论知识点的整合

数据结构是一门研究非数值计算的程序设计问题中的操作对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和操作等相关问题的学科。
数据:描述客观事件的符号,是计算机中可以操作的对象,是能被计算机识别,并输入给计算机处理的符号集合。包括数值型和非数值型。(两个前提:该符号能输入到计算机中;能被计算机程序处理。)
数据元素:组成数据的、有一定意义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整体处理,也被称为记录。(数据的组成部分)
数据项:一个数据元素可以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数据项是数据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数据元素的组成部分)
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子集。(相同数据项的数据元素)
数据结构: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逻辑结构:指数据对象中数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分为下面四种:集合结构(同属于一个集合,之间没有其他关系);线性结构(数据元素之间是一对一的关系);树形结构(数据元素间存在一种一对多的层次关系);图形结构(数据元素是多对多的关系)
物理结构:是指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形式。数据元素的存储结构形式有两种:顺序存储结构(把数据元素存放在地址连续的存储单元里,其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是一致的);链式存储结构(将数据元素存放在任意的存储单位里,这组存储单位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存储关系并不能反映其逻辑关系,指针,灵活)
数据类型:是指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些操作的总称。
数据类型分为两类:原子类型(不可分解的基本类型);结构类型(由若干个类型组合而成,可以再分解,例如数组)。
抽象是指抽取出事物具有的普遍性的本质(抽出问题的特征而忽略非本质的细节,是对具体事物的概括)。
抽象数据类型(Abstract Data Type,ADT):是指一个数据模型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抽象”的意义在于数据类型的数学抽象特性。(定义了:一个数据对象、数据对象中各数据元素间的关系、数据元素的操作)。抽象数据类型体现了程序设计中问题分解、抽象和信息隐藏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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