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SS基本操作
输入数据前首先要定义变量。定义变量即要定义变量名、变量类型、变量长度(小数位数)、变量标签(或值标签)和变量的格式。单击数据编辑窗口左下方的“Variable View”标签或双击列的题头(Var),进入变量定义视图窗口,在此窗口中即可定义变量。
单击Type相应单元中的按钮,弹出的对话框,在对话框中选择合适的变量类型并单击“OK”按钮,即可定义变量类型。
定义了所有变量后,单击“Data View”标签,即可在出现的数据视图(编辑)窗中输入数据。数据录入时可以逐行录入,也可以逐列。
由于各种原因,已经输入的数据有时会需要修改,这就需要进行编辑,可用方向键或鼠标将黑框移动到要修改的单元,键入新值。在数据文件中,可根据一个或多个排序变量的值重排个案的顺序。
增加一个变量,即增加一个新的列。可以有多种操作方法,
(1)菜单操作法。
(2)选中某列法。
(3)Variable View标签页法。
删除一个变量,即删除一列数据。其方法和上面的增加一个变量相对应。例如,要删除第5个变量列,则可先单击第5列的列头,这时整个第5列被选中(呈黑底白字状),然后按“Delete”键或选择“Edit”菜单的“Clear”命令,或者单击鼠标右键,在其快捷菜单中选择“Clear”项,该列即被删除。 也可以单击数据编辑窗口左下方的“Variable View”标签或双击列的题头,显示变量定义视图窗口,然后单击要输出变量的行头,这时整个行被选中,然后单击鼠标右键,在其快捷菜单中选择“Clear”项。
在实际的统计中,经常需要计算数据的加权平均数。例如,希望了解某超市中某天售出商品的平均价格。如果仅以各种商品的单价平均数作为平均价格是不合理的,还应考虑到各商品的销售量对平均价格的影响。因此,以商品的销售量作为权重计算各种商品单价的加权平均数,才是我们需要求的数据。在SPSS处理中就需要将商品销售量作为加权变量。
在数据统计中,有时候经常需要通过数据转换来提示变量之间的真实关系。这时需要通过对已经存在的变量进行处理,从而生成新的变量。选择“Transform”菜单的“Compute Variable”项,弹出如图2-23所示的“Compute Variable”(计算变量)对话框。在该对话框中的“Target Variable(目标变量)”框中输入符合变量命名规则的变量名,目标变量可以是现存变量或新变量。
在统计过程中,往往需要进行一些计数工作。产生计数变量就是实现计数功能,它对所有个案或满足一定条件的个案,计算若干个变量中有几个变量的值落在指定的区间内,并将计数结果放入一个新变量中。
在数据编辑过程中,用户可对个案的某个变量的数值重新赋予新值。这种操作只适用于数值型变量。
在“Transform”菜单中的有“Into Same Variables”和“Into Different Variables”两种赋值方法供选择。其中“Into Same Variables”是对变量自身重新赋值;“Into Different Variables”是赋值到其变量或新生成的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