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

1.   概念:面向对象设计的过程就是抽象的过程

2.   面向对象设计的过程:发现类,发现类的属性,发现类的方法

3.   类和对象:类和对象是面向对象中的两个核心概念,类是对象的抽象,对象是类的实体,一个类可以创建多个对象

4.   常量:final修饰属性,修饰方法,类;final不能修饰构造方法

5.   Final:

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final修饰的变量,是常量

final关键字可以用于成员变量,本地变量,方法和类,接口中声明所有变量本身是final的

6.   重载:

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不同

必须在同一个类中,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方法参数的个数或参数类型)不同,与方法返回值和方法的修饰符没有任何关系,使用this调用自身或者其他的构造方法时,只能做第一条语句

7.   static修饰符:

static修饰的变量属于这个类所有,

即:static修饰的属性和方法称为类属性(类变量)和类方法,

static修饰的属性和方法属于单个对象,通常称为实例属性(实例变量)和实例方法。

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和super关键字

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