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写着甲方有调整工作地点和岗位的权利符合规矩吗?

这是在工作中常会发生的事,但是容易出现劳动者和企业方各执一词的情况。

先澄清下问题描述中的“符合规矩吗?”这里的规矩包含了劳动法规还有管理细节常态。提问者的用词非常微妙且恰到好处。

【劳动法规层面】

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取决于合同中的岗位性质,一些岗位注定是长期各地,无法确定固定工作场所的,用人单位是有单方面调整工作地点的权利。除工作岗位性质对工作地点变化要求外,单方面变更则是违反劳动法规的。

【管理细节】

符合不符合规矩,还在于管理的细节。对于岗位对工作地点,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是双方沟通清楚的,并不是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任何沟通。即便调整工作地点不符合劳动法规,其实管理沟通也是一个协商的过程,影响大不大,有没有补贴、薪资如何调整都是有影响的,而并非拿着劳动合同约定去博个输赢,做到沟通协商变更仍然是符合管理的常态。一个动则非要拿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去约束管理员工的公司是缺乏领导管理能力的,这个天平会随时上下摆动着。

劳动合同写着甲方有调整工作地点和岗位的权利符合规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