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模型 吸引力法则/定律

本系列文章 主要是 分享 思维模型,涉及各个领域,重在提升认知


1 模型故事

误以为的吸引力法则故事:

很久没见的朋友出现:有些精神和思维学家认为地球有磁场,人也带有磁场,一个人如果他不断地去思考,不断地去研究,不断地去专注,潜意识就会发挥功能,去自动吸引他所想的人、事、物,来实现在他身上。比如很久没见的朋友,有一天你突然想起他来了。恰巧这时候接到他的电话、他的信或是和他有关的消息,甚至是突然偶遇他。事实上,这是因为脑海中潜意识在不断地思考一件事情的时候,你所散发出来的脑波,会自动吸引你想到的人、事、物。

有很多搞成功学的人,号召我们把自己的目标写出来,贴在墙上,每天早上起来大声朗读。“我要成为百万富翁!我要拥有大房子!我是个强人!”每天强化。我们看有些公司和组织,尤其是绿帽子和黄帽子公司,就经常组织员工喊这种正能量口号。

日本首富孙正义:信念可以吸引成功。孙正义的成长经历说明:如果我们带着信念和梦想上路,吸引力就会发生作用,成功就可能更容易到来。孙正义两三岁的时候,他的父亲一再告诉孙正义:“你是天才,你长大以后会成为日本首屈一指的企业家。”在孙正义六岁的时候,他就这样跟别人做自我介绍:“你好,我是孙正义,我长大以后会成为日本排名第一的企业家。”孙正义每一次自我介绍都加上这一句话,直到他后来成为日本首富。当然,除了坚定的信念外,孙正义的执行力也是一流的,他给自己制定的个人蓝图:

  • 19岁规划人生50年蓝图。
  • 30岁以前,要成就自己的事业,光宗耀祖!
  • 40岁以前,要拥有至少1000亿日元的资产
  • 50岁之前,要作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
  • 60岁之前,事业成功!
  • 70岁之前,把事业交给下一任接班人!

他是这么规划的,也是这样实施的,并且最终这位后来的日本首富成功做到了。

但是 这里请注意:吸引力法则并不是“魔法”,你肯定不能仅仅通过幻想就得到物质财富、实现个人理想,你还需要实际的行动。但在付出同等努力的情况下,如果你善于运用吸引力法则,那么实现你理想的未来的可能性就会增大。接下来我们看看  如何真正的使用吸引力法则的真实故事吧:

吸引力法则-成为管理者:小A 三年前 想成为一个管理者,那时 他认为 当上了管理者 能赚更多的钱,能迎娶白富美,能在帝都买大房子,走向事业巅峰。可是A咋团队中一直急于求成,A的业绩做的很好,但在竞选管理者时 却没有人支持A,很多次A与管理者的身份失之交臂。管理者不是看业绩的吗?为啥业绩好还选不上呢?一个曾经的老大 安慰A,给A分享了 吸引力法则和乔哈里视窗 等等 。。。很棒的思想。A思考了一段时间,于是决定 使用 吸引力法则,这一次他的思想改变了,开始不再去想如何成为一个领导者,而是发自内心的去相信自己就是一个领导者,开始承担起 团队的部分管理工作,去为团队中每个人的成长 而鼓掌,哪个同事 工作上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 他也会帮衬着看。最后一个悄然的契机,团队需要一个管理者,大家公认 A是最佳人选。A哭了,但那是感动的眼泪。

吸引力法则-我发现我自己:A的如愿以偿的A当上了一个小Leader,但是这个时候发现 自己越来越忙了,整个人 每天基本上要么在工作,要么在想着工作中的事情,完全没有自己的时间,钱虽然多了但却没有很多,可明显感觉自己不快乐了,也基本上没有什么自己的生活了,这时候A开始反思,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管理者的身份?、金钱?房子?安全感?还是。。。,想来想去 找不到答案。不过A在认知和整合方面的天赋极高,自己搞不定的事情 找专业人士搞定啊,于是报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去提升自己,一个培训不行两个,两个不行三个。。。不可否认在整个过程中 A成长了很多,沟通能力更强了,讲台上可以做到侃侃而谈、经常做**运动 身体也好了很多,同时书读的多了脑子也灵光了许多。但是 A心中的结,我到底想要什么,一直没有答案。漫长的岁月就这样过着,一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A 发现了 自己的天赋-精神力满格,原来我如此强大。。。经过一段时间的天赋训练,A明白了一件事儿:这个世界是符合吸引力法则的,同时对“想要什么”有了新的理解(“想要”本身是一种状态,“想要”不是“拥有”,“想要”永远不会吸引来“拥有”的体验,“想要”只会吸引来更多的“想要”,“想要”说明你的意识中认为当下的自己“没有”,如果你专注于“想要”上,那你会持续不断地体验到“想要”,因为你的主要能量都关注在“想要”上)。那一刻A开始理解,原来自己想要的一切已经在自己的生命中了。就像A曾经相信自己是一个管理者,会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一样,如果“想要”,那就相信“我本拥有”,然后不顾一切去创造,去享受这个过程。虽然也会时不时的“想要”,但A的人生开始富足。这一段旅程 有A自身的努力,有A趟过的各种各样的坑,有A对自己一定能够称为管理者的信念支撑,还有吸引力法则。

吸引力法则真正的奥秘是:你有一个核心的振动频率它就是 纯粹的、独一无二的“你”,它是个“指示灯”,就像一座灯塔散发着光芒,它不停地辐射着 属于你的 独一无二的“标志频率”,不断地散发着 这个光、这个频率、这个能量永不停歇,任何与这个频率 相匹配的事物都在尽它们所能地 涌向你;而任何与这频率 不匹配的事物都在尽可能地远离你;如果与这灯塔相匹配的事物,没能到你那里并不是因为你不在所需共振的频率上而无法吸引它,那是因为你的看法(定义)、信念 把它挡在外面;如果有什么东西,试图离开你却无法离开,不是因为它们 不想离开,而是因为你紧抓不放,它们无法离开,所以吸引力法则的真正奥秘 不是你要去学习 如何吸引你想要的,而是学习 如何放下你所不想要的。如此,你才能让 那些一直想进入你生命的,自动进来。这才是真正的“秘密”。这也是为什么,它可以如此 轻松不费力,因为你只需 放手让它走,允许让它进,而不是去学习 做什么你还没去做的事。

2 模型  吸引力法则/定律

@1 概念

吸引力法则可以简单定义为——“关注什么,就吸引什么”。当然关注的事物包括想要的和不想要,这一事物就有可能会在你的生活中占大部分,广义来说吸引力法则/定律是当一个人的思想专注在某一领域的时候,跟这个领域相关的人、事、物就会被他吸引而来。最典型的是比如会吸引具有类似思想的人,同时又被对方吸引的过程,这是一个相互吸引的过程,而不仅仅是一个思想对另一个思想的影响。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两个具有相似心态的人会彼此吸引。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总是倾向于跟自己的同类待在一起。这主要是由于人在心理上需要寻求一种归宿感,从而获得五大需求之一的安全感。而能把分散的人集中起来形成一个群体的就是这个群体的灵魂人物。一般被这个灵魂人物召集到一起的分散的人身上总会有这个灵魂人物的一些影子,也就是说他们具有某种共性,正是由于这种共性,这个灵魂人物才能把人们吸引过来,从而形成一个团结的群体。

@2 历史

“吸引力法则”作为一个正式的术语诞生不过一百多年的历史,但是它背后的精神却存在于古老的印度人的信仰之中。随着印度教对通神学的影响,吸引力法则的概念逐渐出现在一些早期的有关通神学的文献中。1877年,“吸引力法则”作为一个专业术语,出现在赫莲娜·布拉瓦茨基(Helena Blavatsky)的关于神秘密教的书《揭开伊西斯的面纱》(Isis Unveiled: Secrets of the Ancient Wisdom Tradition)中,而在1879年4月6日的《纽约时报》上,一篇关于在科罗拉多州淘金热中吸引财富的文章里提到了“吸引力法则”,这便是“吸引力法则”的概念第一次出现在大型的报刊媒体之上。

1906年,“新思维”的杂志编辑威廉姆·沃尔特·阿特金森(William Walker Atkinson)在他的“新思维”书籍《思维波动或思维世界的吸引力法则》(Thought Vibration or the Law of Attraction in the Thought World)一书中介绍了“吸引力法则”。

1907年,布鲁斯·麦克莱兰(Bruce MacLelland) 出版了他的《想象力带来富有》(Prosperity Through Thought Force),在书中,他对吸引力法则做了总结,并提出“你是你所想,而非你想你所是”(You are what you think, not what you think you are)的概念,之后,有关吸引力法则的研究层出不穷,并被贴上了诸如“思维科学”“精神科学”“新思维”等各色各样的标签,而这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著作包括有1926年出版的欧内斯特·赫尔姆斯(Ernest Holmes)所著的《心灵科学的基本思想》(The Science of Mind ),1949年雷蒙德·霍利维尔博士(Dr.Raymond Holliwell)所著的《让吸引力法则伴随工作》(Working With The Law)等等。

在此之后的半世纪中,有关“吸引力法则”的研究似乎乏善可陈。20世纪90年代,杰瑞·希克斯(Jerry Hicks)和埃丝特·希克斯(Esther Hicks)出版了包括《亚伯拉罕的教义》(The Teachings of Abraham)《情绪的惊人力量》(The Astonishing Power of Emotions: Let Your Feelings Be Your Guide)在内的一系列著作,因为这些书籍的畅销,关于吸引力法则的信息和资料再次广泛被人接受。而直到2006年,一部叫做《秘密》(The Secret)的电影才真正让“吸引力法则”的概念风靡了全球。

3 模型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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